※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108課綱之實施,學科中心教師將透過領綱導讀與教案推廣,帶領現場教師認識新課綱特色與實施內涵,並進行教學示例分享。
※辦理方式:請各校依教學現場需求提出研習申請,由學科中心提供講師及教材。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07年9月20日(週四)止(郵戳為憑)。
※申請場次:全國共20場,依報名順序先後決定場次。
※申請方式:請於申請期限內填寫申請表,經教務處主管核章,郵寄正本至英文學科中心。
※經費編列:
講師鐘點費及交通費由學科中心支付。
講義印刷費、場地費及膳費由承辦學校負擔。
※如有疑義,請洽英文學科中心專任助理蘇修儀小姐、徐敏倩小姐(TEL:07- 5822010轉120、07-5855102,E-mail:english026@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