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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今天應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邀請,就「大學招生選才制度精進暨弱勢學生升學權益保障」議題,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針對外界關心國立大學個人申請名額比例逾45%的情形,教育部補充說明,學校提出擴大個人申請名額比例之需求,是評估不同管道學生入學後的學習表現、在學穩定度、招收弱勢學生等指標,自行規畫提出;教育部併參酌學校教學資源、甄試方式及品質等情形,嚴格審查並據以核定。
教育部以台灣大學、中興大學及交通大學等三校於最近一次提出擴大個人申請名額比例的申請計畫書所列最近一學年度相關數據為例加以說明。
學生學習表現部分,台大及中興以透過繁星推薦升學的學生,在校學習情形最好,個人申請次之;而交通大學則以繁星推薦在學情形最佳,考試入學分發次之。
在學穩定度部分,以當學年度學生休學人數占新生註冊人數比例觀之,台大等三校以繁星推薦及個人申請學生之休退學人數占比較低;學校招收弱勢學生情形部分,台大等三校皆以透過個人申請所招收弱勢學生比例最高,繁星推薦次之,考試入學分發招收弱勢學生相對最低。
有關近期外界針對參採學測科目數、學測鑑別度、個人申請篩選倍率、志願數、第二階段甄試採團體面試等議題所提出之建議,教育部指出,各界看法未盡一致,教育部將會持續蒐集各界意見,並請招聯會依日前15所常委學校校長的聯合聲明,持續聆聽各界建議且在108學年度考季結束後,邀請相關單位與表達意見的團體,作更深入的分析、討論及評估,以凝聚共識、精進做法、降低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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