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單位:國教署 聯絡人:蔡孟愷 電子信箱:e-2234@mail.k12ea.gov.tw
教育部自108年度起針對偏遠地區25所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推動「補助偏遠地區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宿舍計畫」,本計畫由國教署負責編列預算,補助偏遠地區學校宿舍興建、整建、修繕及購置宿舍設備等,期能全面改善偏遠學校教職員居住環境,降低教師流動率、穩定師資來源,協助學生安定學習、營造優質教育環境,並提升教師教學品質及學生學習成效。
立法院於106年11月21日三讀通過「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透過強化偏遠地區學校教育措施、寬列經費、彈性運用人事及提高教師福利措施等方式,協助解決其辦學困境,保障偏遠地區學校學生受教權益,使其得以永續發展。前開條例並明定偏遠地區學校提供住宿設施者,中央主管機關需酌予補助偏遠地區學校宿舍設施、設備相關費用。
國教署表示,偏遠地區學校因當地租屋不易、交通不便而造成任教教師通勤時間較長,再加上學校所能提供之住宿空間,常因建築物年久失修及設備陳舊,導致住宿環境不良,教師使用意願低落,或甚至無法使用;有鑑於此,偏遠地區教師住宿環境,有立即改善的必要性,故國教署於108年度「補助偏遠地區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宿舍計畫」已核定補助3所學校興建3棟教職員職務宿;7所學校辦理13棟宿舍之整建、修繕工程及購置設備,總計核定補助經費達新臺幣6,633萬元,期有效改善偏遠地區學校教師「住」的問題,降低教師流動率,達到穩定師資、吸引更多教師願意到偏遠地區學校服務。
國教署將持續挹注學校經費,改善校園設施及環境,讓學生及教職員能擁有更舒適的教學及住宿空間,以營造安全、健康、優質的校園環境。
上版日期:108-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