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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法修正草案從去(107)年12月送請立法院審議,在立法院朝野立委及黨團的高度共識下完成初審,並如願在溫馨的母親節前夕,今﹙23﹚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回應各界對健全家庭功能、預防家庭問題及加強兒少守護的期待。
本次「家庭教育法」修正重點有4大面向:
一、提升專業人力
各直轄市、縣(市)家庭教育中心具有家庭教育專業及社會工作相關專業人員應於修法後3年內,應達進用人員總數1/2以上;相關推展家庭教育人員 (含家庭教育中心人員、學校教師等)每年應接受家庭教育專業的研習時數。
二、強化整合資源
各級家庭教育諮詢委員會由首長擔任主任委員,加強整合相關機關、單位與法人團體的協力合作;針對新生兒父母、辦理小一新生註冊、結婚登記、離婚登記和出生登記等目標對象,透過跨部會、跨局處的管道與通路,主動關心與提供有關家庭教育的資源及服務。
三、綿密社會安全網絡
對於有家庭教育需求的家庭,經過社政評估與轉介機制,並與各直轄市、縣(市)家庭教育中心與學校、社區間網絡資源聯繫及串連,及時提供適切資源與轉介服務的援手,期望能有效預防家庭問題的發生,發揮社會安全網絡的效能。
四、增進家庭教育知能
未來將加強結合大眾傳播媒體、網際網路、行動通訊載具及其他資訊科技的傳播途徑,回應現代民眾的學習需求與學習方式;同時鼓勵師資培育大學、空中大學及大專校院開設家庭教育相關課程,增進民眾及青年對於家庭關係經營的知能。
教育部表示,家庭教育法修法通過,家庭教育預防功能的法制基礎將更臻完善,經費及專業人力亦將逐年充足,連結警政、社政、民政、戶政、衛政單位等部門資源,將使社會安全網更為綿密,形成更具力量的社會防護網絡讓每一個孩子身心皆能獲得健全發展,營造家人互動共好的家庭與社會環境,共同拉近我們與愛的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