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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6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不適任教師多難淘汰?老師體罰、虐待學生事件時有所聞,但立委張廖萬堅昨提出數據質疑,一○一到一○六學年不適任教師四五六人,因體罰和霸凌學生被解聘、停聘和不續聘只有四人,占比不到一%,絕大多數處分後可繼續任教,問題根本未解。教育部昨與立委討論初步共識,擬將不適任教師再細分四類:性平(狼師)、身心虐待、教學不力、其他;性侵及重大性騷擾須終身解聘,身心虐待及教學不力則規劃兩軌處理,處分門檻擬部分降低。
立法院教育委員會昨審查教師法修正草案,張廖萬堅指出,一○一到一○六學年解聘、停聘、不續聘四五六教師中,性侵、性騷擾及性霸凌狼師等犯罪者占近八成,教學不力占一成,違反聘約占一成,因體罰和霸凌學生被解聘、停聘和不續聘的老師僅四人,這是家長團體最不能接受之處。
立委吳思瑤表示,人本基金會曾調查,近三成中小學生曾聽老師講出讓學生不舒服的話,例如取笑性向、威脅、罵髒話等。二○一五年一份調查,受訪六千位國高中職學生,有近四百人曾被老師找麻煩,被老師霸凌的學生會出現低自尊、失眠,甚至憂鬱、輕生念頭。她主張體罰、霸凌與教學不力脫鉤,避免霸凌教師躲在保護傘下無法淘汰,且修法應加重學校若放任惡師亦應課責。
在政院版草案外,教育部昨另提建議版,把不適任教師分四類型,狼師由性平會把關,性侵及重大性騷擾須終身解聘,非重大性騷則由教評會審議,決議門檻降為二分之一,可解聘一到四年。
身心虐待及教學不力則規劃學校教評會與縣市專審會兩軌處理,如經專審會審議,教評會決議門檻可降為二分之一,如無則維持三分之二;其他類則逕由教評會審查,決議門檻為三分之一。專審會組成由教部另訂子法規範;至於教評會組成,政院版草案為「一般教師代表占比二分之一以下」,但昨未實質討論。
張廖萬堅提醒,專審會目前只處理教學不力,其餘多踢皮球,試辦一年半來,國教署和各縣市學校申請卅二案,但專審會只受理廿三案、成案占比七成一,專審會須再提升改進,才能真正發揮作用。
教育部長潘文忠回應,專審會設在縣市,一半委員具教師身分,另一半是縣府聘學者專家,相對會較客觀公正,其組成可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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