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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日期:108年4月1日】
【主題:校園性侵事件,教育局深入調查並加強性平教育】
本次高中社團教師遭學生檢舉性平事件,經了解該社團兼任指導老師於去(107)年3月第一次獲檢舉,學校即進行調查,該次事件雖以不成立結案,學校於107年6月時即不續聘該名教師。今(108)年1月該師又遭檢舉於該師任教期間(107學年度)尚有其他性平事件,學校於獲知後即依規定於24小時內完成校安通報,並受理啟動調查小組進行調查,並於108年3月25日完成調查報告,將於4月3日召開性平會,進行結果確認,一旦成立將通報全國不適任教育人員資訊網。
另經初步了解目前本市高中職學校尚查無聘用該師擔任社團教師情事。教育局將會持續加強學校師生性別平等教育及身體自主權的觀念,在學校因為老師與學生是不對等的權力關係,如有發生類似案件,學生應儘速向老師反映,學校會盡快為學生處理。並請學校在「知悉」疑似發生類此事件即須依法進行通報及處理,只要是學校的教育人員,都有知悉通報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