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國中教育會考自3月14日至16日辦理報名作業,教育部及全國試務會提醒考生,應於簡章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完成報名手續。
國中教育會考是確保國中畢業生學力品質的重要機制,因此,無論是否在入學管道使用會考成績,所有國中應屆畢業生都應該參加國中教育會考。國中應屆畢業生免繳報名費,由所就讀學校代為辦理集體報名,學生繳給就讀學校資料包括考生基本資料、相片電子檔,若為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檢附相關合法有效證明文件正本、影本各1份,正本驗後發還。
非應屆國中畢業生則繳交報名費新臺幣500元,低收入戶子女(檢附低收入戶證明正本及戶口名簿影本)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檢附「就業保險失業(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正本及戶口名簿影本),報名費由教育部國教署補助全額500元,即免繳報名費;中低收入戶子女(檢附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及戶口名簿影本)報名費由教育部國教署補助60%(300元),即僅需繳交200元。
非應屆國中畢業生採個別報名,考生於3月11日上午8時至3月13日下午5時自行上網(網址:
http://cap.ntnu.edu.tw)填報個別報名表資料,並於3月14日至16日至考區試務會(如附件)辦理報名,逾期不受理。考生需攜帶繳交(驗)資料包括學歷證件及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正本、網路列印之個別報名表、報名費、貼足新臺幣 35 元郵票之一般中式 12K 標準信封,長 23公分、寬 12 公分 2 個,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檢附相關合法有效證明文件正本、影本各1份,正本驗後發還。考區試務會採現場審件,並於個別報名現場設置電腦及印表機供考生修正報名資料。教育部提醒,非應屆國中畢業生務必於報名期間完成報名程序,以維護自身權益。
108年國中教育會考全面開放使用冷氣,冷氣溫度以設定於攝氏26至28度為原則。惟考量學生之個別需求,選擇使用「非冷氣試場」的考生,應於報名時填寫「非冷氣試場應考服務申請表」,提出申請,申請後不得再變更試場。
另外,凡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為身心障礙學生、其他因重大傷病嚴重影響應試者須申請特殊應考服務,應於報名時填附「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考區試務會將邀集相關人員審查後通知考生審查結果。
108年國中教育會考測驗日期為5月18日及5月19日,報名後將於4月12日寄發准考證。集體報名的國中應屆畢業生,准考證將由就讀國中轉發;個別報名的考生,准考證則由各考區試務會寄發。全國試務會提醒各考生,應於收到准考證後詳細檢查,如有錯誤須更正,提出申請更正時間為4月15、16兩日,集體報名的學生向就讀國中提出申請更正,個別報名的考生向考區試務會提出申請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