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與教學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 黃祺惠
一、前言
大自然是孕育萬物生命的起源,接觸大自然是人類的天性,然而,生物學家Ashley Inslee表示,現今有許多孩童被家長保護得太好了,對未知的環境心生膽怯而不敢跨出去,患有「自然環境恐懼症(natural environment phobia)」(駐洛杉磯辦事處教育,2016),因而喪失了探索戶外環境的機會,甚為可惜。衡諸國內外戶外教育的相關政策,英國於2006年頒布「課室外學習宣言」、美國眾議院於2008年通過「讓孩子走出室內法案(No Child Left Inside Act)」、我國教育部於2015年發布「中華民國戶外教育宣言」,而十二年國教新課綱亦將戶外教育列入課程必須融入的19個議題之一,可見戶外教育有其價值與重要性。「戶外教育」泛指課室外活動,包括校園角落、社區部落、社教機構、山林溪流、海洋水域等之體驗學習,讓學生能在真實的情境中,藉由身體感官的直接運用與探索,與環境中的人、事、地、物產生交互作用,以豐富學生的主體經驗,並維繫自我和環境之間的友善關係(教育部,2014;黃茂在、曾鈺琪,2015)。從全人教育及多元教育的觀點來看,戶外教育是在真實情境中學習,過程中涉及各領域知識,能培養學生五感的敏銳度,且有助於學生人格的發展,對學生的影響深遠。本文旨在介紹各國戶外教育實施的現況,期能提供我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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