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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育如/臺北報導 行政院院會昨天通過《教師法》修正草案,這次修法主要是針對不適任教師的處置進行修訂。目前教師評審委員會成員,「未兼行政或董事的教師」人數不得少於總額二分之一;該草案通過後,處理不適任教師時,教評會將增加校外的學者專家,屆時,教師比例將少於二分之一,避免過去被詬病的「師師相護」。昨天行政院會通過該修正草案後,將送立法院審議。 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司長鄭淵全指出,這次修法有關教評會處理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案件,學校要另外增聘校外的專家學者,讓教評會的教師比例少於二分之一。 鄭淵全表示,為了讓教評會處理不適任教師的結果更一致,這次修法將視情節區分為七種法律效果,包括「終身解聘」、「解聘一年到四年」、「資遣」等。 對此,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張旭政表達強烈不滿。他認為,行政院應提出證據,不能以一句「師師相護」,就否定教師在教評會的專業判斷。 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表示,支持行政院、教育部願意解決教評會處理不適任教師的問題,希望修法可以在立法院這個會期,也就是五月底前過關。 全國家長教育志工團體聯盟理事長吳福濱說,這次修法是「遲來的正義」,但他認為,草案仍有不足之處,呼籲教評會組成比例,應是兼任行政職的教師、社會公正人士及家長、相關行政人員各占三分之一,才能有效發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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