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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去年通過專法,解決偏遠學校資源不足、教師流動率高等問題,但政府公告的偏遠學校和過去認定標準不一樣,也有別於地域加給、教育優先區補助標準,未入列學校憂心原本權益受損。教育部強調,學校原有權益及教師加給不會減,專法認定的偏遠學校,教師未來還可能領最多卅七萬元久任獎金。
「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去年十二月公布施行,認定偏遠中小學標準包括交通、文化、生活機能、數位環境、社會經濟等指標,專為偏遠學校辦的教師甄選及公費生分發綁約六年,但可領久任獎金,政府也會補助改善軟硬體。偏遠學校名單已公布,原本列入偏遠、這次除名的學校,憂原有權益消失。
偏遠學校老師最關心的,是人事行政總處訂的「地域加給」,以學校交通、海拔、離島為認定標準,初任教師每月可領一○三○到九七九○元。教育部國教署人事室主任邱東坡說,原本領加給的學校教職員,即使這次專法沒認定為偏遠學校,原有加給照領。
但原本沒領加給,這次列偏遠學校,依然沒加給,不過邱東坡說,教育部已擬辦法草案,專法認定的偏遠學校,新法上路起算,校長及教師任滿八年、十一年,可各領一筆久任獎金,每人共最多可領卅七萬元。
此外,根據「偏遠或特殊地區學校校長暨教師資格標準」,各縣市會自訂標準、認定學校名單,但教育部以往針對這類學校,並無計畫性補助。
國教署組長武曉霞表示,教育部明年將根據專法編列廿五億元預算,改善偏遠中小學軟硬體,即使由原本偏遠學校改列「非山非市」學校,補助只會多、不會少。
至於推動多年的「教育優先區計畫」,明年分六大指標,包括原住民學生、弱勢家庭、學習弱勢生、中輟率、教師流動率偏高及交通不便學校,補助交通、宿舍、教學設備等費用,武曉霞說,只要符合上述標準,學校都可申請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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