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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高級中等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兼任、代課教師每周兼任、代課時數,兼任不超過六節,代課不超過五節,兼任復代課併計以不超過九節為原則。去年五月修正為每周兼任、代課時數,校內校外併計不超過九節即可。
國教署二月底進一步修正,放寬未具本職的兼任、代課教師,每周上課時數可達十六節,與專任教師的每周授課時數上限同。而具本職教師之兼任及代課節數包括進修部或進修學校,併計以不超過十二節為原則。
但台中一中校長陳木柱指出,鼓勵學校開設多元課程方式應是增加教師員額,現在許多高中的老師編制員額不足,校內專任教師兼課意願不高,導致學校只能外求,找校外教師或退休教師兼課、代課,彌補員額的不足。如退休教師便屬「未具本職」教師,他們具深厚教學經驗又熟悉學校事務,是許多學校補足教學資源不足的重要力量。
陳木柱認為,國教署此次放寬授課時數,只是方便學校找校外教學資源、並不能從根本解決學校教學資源不足的問題,也未必提升教學品質;要符合十二年國教課綱提倡多元課程的精神,還是應當補足學校不足的專任教師員額。
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正也認為,放寬兼任、兼課教師的每周授課時數,只是教育部將「派遣教師」合法化的手段。他指出,如果一名兼任、代課老師在學校的授課時數達十六節,為何不用專職專任的方式聘請。如果這位兼任代課教師授課時數跟專任老師同,薪資卻遠遠不如,「這樣的老師會專心教學嗎?」
張旭正認為,教育部如果想充實多元課程的師資,可研擬「跨校授課教師」的合聘制度,讓授課時數較稀少的多元選修課程,透過多校合聘的方式,提供教師穩定的工作條件,也才能找到願意長期投入教學的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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