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資源整合組|
教育部指出,有鑑於近來社會持續關注教育部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工作的情形,社會上也流傳許多對於教科書及教材的錯誤或不實內容,造成社會各界對於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的困擾,教育部有責任對社會做完整說明,因此建置此一專區。
教育部表示,「性別平等教育法」所定性別平等教育,「指以教育方式教導尊重多元性別差異,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而尊重性別差異,包含教導學生認識及尊重同志,是性別平等教育的核心內涵。
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3條的精神,「性別平等教育應充分融入所有課程之中,且為因應個人之需求與時代的變遷,特別明列情感教育、性教育及同志教育等課程內涵,強調其時代性與重要性,期望透過上開課程的分享與探討,有助於提昇學生之性平意識。」
依據「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國民教育階段的「性別平等教育」整體課程綱要係以「性別的自我瞭解」、「性別的人我關係」、「性別的自我突破」作為三項核心能力,並以此建構各階段的能力指標。其中「性別的自我瞭解」主題中,涵蓋「性別認同」之主要概念,其中包含「性取向」及「多元的性別特質」二個次要概念,主要是以瞭解性別認同的意涵與多樣性,尊重自我與他人的性取向和性別特質為學習目標。
教育部指出,未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中,性別平等教育是一種理念與價值教育,希望能讓學習者,站在辯證與多元的角度,思考現代社會與文化中的性別相關議題。
{{ $t('FEZ013') }}
{{ $t('FEZ003') }}2018-11-16
{{ $t('FEZ014') }}2019-02-16|
{{ $t('FEZ005') }}375|